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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深政策研究及传媒工作者,曾近距离观察政府施政,用心研究政策得与失。 但凡香港事,无论是与非,事事关心。
香港社会对立法会的运作日益关注,其中“立法会应否放暑假”成为一项引起争议的议题。近日电台一个清谈节目质疑立法会“暑假”的必要性,反映出社会对议会效率的期望与不满。笔者认为,讨论此议题前,应先厘清“暑假”的实际情况与制度安排,才能作出合理判断。
首先,立法会并无正式“暑假”的制度。传统上,立法会有立法年度的制度(近年已作调整,暂且不赘),由每年10月初开始,至翌年7月中结束,期间约有两个月不举行大会,外界视之为“暑假”。然而,议员在此期间仍属当值,若需外游,须向议会申报放假;除8月外,各委员会的会议仍会如常举行。至于立法会秘书处职员及议员助理,则继续上班,只是可申请年假。由此可见,所谓“暑假”并非全面停工,而是议会运作的节奏调整。
立法会的运作与政府总部息息相关,基本上立法会会议都需要官员出席及提交文件。政府虽无明文规定“暑假”,但自港英年代起,英籍高官暑期回国度假已成惯例。即使回归后,官员放年假的需要仍然存在,由于高级官员难以由临时工顶替,正常办公日子难以放大假,政府便预留暑期作为年假时段(当然还有圣诞新年时段),工作节奏略为放慢,让官员轮流休假。因此,议会在暑期减少大会的安排,实属配合政府行政节奏的必要措施。同样情况,议员在正常会议日子放大假,会被视为缺席,容易惹来批评。
立法会在所谓“暑假”期间并非全面停工。(AP)
暑期亦具行政上的功能。每年政府需总结过去立法年度的执行情况,并规划来年工作方向。暑期正好提供一个暂停与重整的时段,让各部门清理积压的工作,重新部署法案与政策。立法会作为审议法案的机构,亦需配合此节奏,因此,暑期不仅是休息时段,更是制度性地为新一年度的立法工作定出具体计划。
社会对立法会“暑假”的批评,往往源于对议会或议员表现的不满。部分市民批评议员在暑期“无所事事”,甚至有KOL为吸引眼球而夸大不满情绪。事实上,议员在暑期仍有地区工作、委员会会议及政策研究等职责,并非整段时间休假。取消“暑假”未必能提升议会效率,反而可能令官员与议员的年假安排更为混乱,影响整体行政运作。
笔者认为,取消“暑假”并无不可,亦可以压缩“暑假”的时段,其实今年为了迁就任期完结而将“暑假”压缩至一个月。不过,社会特别是评论者在作出评论前,应先了解整体制度的配套、实际需要及背后的逻辑。在行政效率与公众期望之间寻求平衡,才是成熟社会应有的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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